翌日早上两人都没起,阳光透过窗纸洒下,只觉得温暖。
张采萱更加坦然,指了指一旁的竹笋,我来采点东西。
当然,他本来觉得自己虽然占了便宜,却提前将银子送上,很够意思了,但是张采萱真的一点不计较,他又觉得不是滋味。
张采萱也发现了,加了腐土的地种菜要长得快些,翠绿翠绿的不显老。
当把那人背到背上,张采萱才看到他背上斜斜划开一个大伤口,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,皮肉翻开,不过因为背上没肉的原因,伤口不深,也没伤到要害处。张采萱见了,皱眉道:公子你可不厚道,你这样一天能离开?
杨璇儿笑容僵了僵,她总觉得今天的张采萱有点硬邦邦的,不似以往的软和,就是那回就长了疹子,很久才痊愈,还差点留疤。
张采萱收起了脸上的惊愕,回忆了一下昨天那人的长相气度,虽然狼狈,衣衫也破,但料子好。长相俊朗,气度不凡,自有一股风流倜傥的不羁。
那人先还清醒,路上昏昏沉沉睡去,到村西时又醒了过来,秦肃凛将他背到了最里面的闲着的屋子,放在床上。又起身出去拿了伤药进来,帮他上了药,用布条缠了,那人已经痛得冷汗直流,道:我名谭归。
虽然谭归说回去就收拾他,但也需要时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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